不支持Flash

男子歌房扭伤后索赔被疑装病遭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4日14:21 半岛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纪永江) 男子到歌房消费,扭伤了脚,歌房老板赔偿其30元,但男子从歌房出来就被两名男子追上,并被扇了两耳光。打人者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日前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打人者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6月25日凌晨,郑先生到西岗区香工街附近某歌房消费。4时许,他准备离开歌房时扭伤了脚。郑先生认为是歌房的责任,于是与歌房老板交涉,最后歌房老板赔偿了他30元。

  然而郑先生出了歌房还没走出100米,歌房内就冲出两个彪形大汉从后面追了上来。“你脚真扭了吗?挺能装的!”两个彪形大汉认为郑先生的脚扭伤是装出来的,要求郑先生把30元钱还给他们。郑先生与他们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个彪形大汉看到郑先生不服,上前打了郑先生左脸两个耳光。

  郑先生被打得两眼冒金星,到

医院诊断为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郑先生报案后,西岗区警方将打郑先生的彪形大汉刘某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

  西岗区检察院指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刘某与郑先生达成了赔偿协议,刘某一次性赔偿了郑先生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郑先生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刘某从轻处罚。

  西岗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所以一审作出如上所述判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