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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借出国上学名义诈骗他人9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6日12:12 半岛晨报

  半岛晨报消息 (肖文 首席记者纪永江) 女子朱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14年,可其不思悔改,出狱一年后又屡屡实施诈骗,最终再次落网。日前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994年12月30日,朱某曾因诈骗罪被沙河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5年3月18日被释放。出狱一年后,她便忍不住又起了诈骗念头。去年9月23日,朱某向盖州市的徐女士吹嘘自己能办理出国劳务,徐女士通过银行给朱某汇款1000元。之后到今年1月间,朱某又以同样理由,先后9次骗得被害人邱先生从鞍山给其汇款共计11290元。

  与此同时,朱某再次把诈骗的触角伸向大连本地人。刘先生的侄子想找个好工作,朱某谎称自己有门路,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只是需要一些钱打点人情,刘先生信以为真,被朱某骗得11230元。

  为了诈骗,朱某各种手段无所不用。今年1月,朱某听说市民刘女士儿子今年考大学,便向刘女士吹嘘自己在大连某大学有熟人,可以帮助刘女士的儿子入学,由此骗了刘女士3080元。今年4月4日,朱某又谎称自己可以买到便宜的抵债房,再次骗取刘女士和其姐姐共计35000元。

  后刘女士报案,朱某被抓捕归案。经调查核实,朱某共计诈骗数额95600元。沙河口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论处,故一审作出如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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