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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主持人劝说杀人嫌犯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03:26 三秦都市报

  2005年4月1日,在陕西礼泉杀人后,负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袁炳涛,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节目主持人向菲7天多次耐心沟通交流,在向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轰动一时。

  2007年9月4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长安夜话”节目主持人力闻遇到极其相似的一幕。涉嫌在铜川杀死姐妹二人的犯罪嫌疑人陈育军潜逃到西安,经力闻和心理咨询师刘瑶的耐心劝说,投案自首。

  “只要你投案自首,我一定会去看守所看你的,我保证实现自己的诺言!”这就是陕西人民广播电台 “长安夜话”栏目主持人力闻,劝说他的特殊“粉丝”——重大杀人嫌犯陈育军投案自首时的承诺。为了履行自己的承诺,9月7日早晨,力闻推掉了手头的工作和心理咨询师刘瑶一道专程赶到铜川市公安局虹桥公安分局看守所去看望羁押在此的犯罪嫌疑人陈育军。

  9月4日下午,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力闻、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刘瑶和杀人犯罪嫌疑人陈育军之间,发生了由倾诉、劝说、引导到投案自首,长达8个多小时的“心理战”。目前,犯罪嫌疑人陈育军已被铜川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但对当事人力闻和刘瑶,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却久久无法释怀。

  杀人嫌犯要与主持人“面对面”

  “事前没有一点征兆,完全是一个偶然事件,刚开始我并没在意,以为是个听众想见我,而我正在开会,实在脱不开身……”9月25日,记者采访时,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长安夜话”主持人力闻用他特有的磁性嗓音、平静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沉重的故事。

  力闻说,9月4日中午,他正在开会,经常在他们节目当“嘉宾”的心理咨询师刘瑶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在陕西广电中心门口接待室,有一个高个子小伙(1.93米)不停地打电话,要找“长安夜话”主持人力闻,他说相见力闻一面,表示有非常重要的事情相告。力闻当时脱不开身,让刘瑶转告那位“热心听众”有啥事等他开完会以后再说。

  14时35分左右,刘瑶转发来两条短信。第一条短信写道:“刘老师:我在等你和力闻老师的会见,我是一个反面教材,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你们谈完后,我就去自首,我想在此之前能留给社会更多的思考!”第二条短信写道:“其实自杀也可以,为什么找你们呢?”

  看了这两条短信,力闻预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给刘瑶发了一个短信,让她先稳定对方的情绪,然后搞清对方精神是否正常,说的是不是实话?

  又过了半个小时,到了当日15时左右,刘瑶发短信说:“他杀人了,通过对话,发现杀人的可能性很大。”力闻马上给刘瑶回电话:“用电话稳住他,我马上过来!”

  9月4日17时30分,力闻赶到了刘瑶在小寨的临时办公地。进门时,刘瑶正和那个叫陈育军的人通话。看见力闻来了,她告诉对方后,把电话交给力闻。经过30多分钟的交谈,力闻初步掌握了对方的情况:陈育军,咸阳某纺织厂子弟,今年36岁,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刑15年。2006年4月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假释出狱。据说陈本人9月4日凌晨杀死了他的女朋友。但对“为什么杀人,在哪杀人,你现在在何处?”他始终不肯回答,只说:“我是你的忠实听众,现在只想见你一面。”力闻说:“要见我可以,但你必须去自首,等你自首了,我一定去看守所看你!”

  力闻放下电话,经过和刘瑶商量,认为陈育军负案在身,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于是两人决定打110报警。西安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将此案移交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派出所处警。

  小寨派出所陈所长给力闻、刘瑶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不要与犯罪嫌疑人陈育军见面。第二,和其保持联系,不要中断。第三,如果嫌犯提出见面要求,一定要通知警方布控,否则后果很难预料。

  由于时间紧迫,电台临时换节目主持人已不可能,力闻守候了一个多小时后,叮嘱刘瑶注意安全,并让和他保持联系,然后打车回电台上班去了。

  当日20时,节目照常进行,但力闻揪着的心一直没有放下……

  嫌犯接受劝导投案自首

  力闻因晚上做节目,不得不提前告退,说服劝导犯罪嫌疑人的重任,便落到了心理咨询师刘瑶的肩上。

  9月4日15时刘瑶第一次和陈育军通话时,陈一直在哭泣,一边哭一边讲述了他的成长经历。他出身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懂事善良,长大后也富有爱心,在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他还两次捐血献爱心。后来误入歧途,因盗窃罪被判刑15年。在狱中他积极改造,还参加成人高考,取得文凭,准备出狱后重新做人。他有文化,还有唱歌的天赋,但假释后,他因有前科,一直找不到工作,还受到歧视。在这种情况下,他将女朋友的学费拿去买彩票,准备搏一把,不料,几千元花光了,没有任何回报。他无法给女朋友交待,便动了杀人恶念。将女友杀了,然后再自杀。他说他非常爱他的女朋友,所以带他的女朋友和他一块死。在陈育军讲述过程中,刘瑶劝他投案自首,陈育军被力闻劝过后,心有所动,再听刘瑶说后,他表示愿意自首。

  当日22时许,刘瑶的电话铃突然响了,陈育军告诉她,他已走到了长安区公安分局门口,他想进去又有些犹豫,就问应该到哪里去自首?刘瑶想当时小寨派出所已经接案,并有所准备,就告诉他:“你去小寨派出所自首,我马上赶过去。”

  刘瑶和陈育军几乎同时到达,刘瑶眼看陈育军走进派出所大门,随后,她收到了陈育军的短信:“刘老师,谢谢您,太晚了,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现在很好,请您放心吧!”时间定格在“2007-09-500:05”。

  这时,一位民警走过来告诉刘瑶:“这个人在铜川杀了姐妹俩,铜川警方已派人赶到西安。”刘瑶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从业近20年她第一次遇到杀人嫌犯,而且身负两条命案。

  在电台做节目的力闻此刻也不轻松,22时30分,刘瑶告诉他,陈育军已投案自首。这时,力闻才如释重负。

  事后从警方获悉,9月4日凌晨1时许,铜川市一宾馆发生了一起凶杀案。23岁的女大学生杨某和其15岁的妹妹,被人在宾馆房间杀害。

  警方根据宾馆住宿登记和死者家属辨认,确认住宿登记人陈育军与杨某的男朋友陈哲是同一人,初步判定陈育军为犯罪嫌疑人。铜川警方迅速在咸阳、长安、西安等地布控,很快发现陈育军的行踪。9月4日22时20分,陈育军在西安小寨派出所投案自首。5日凌晨被铜川警方押回铜川,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劝嫌犯自首”后的“冷思考”

  劝服杀人犯罪嫌疑人陈育军投案自首后,力闻的同事、朋友,还有一些听众或当面称赞他,或打电话询问详细情节,向他表示慰问,但力闻本人却并不以为然。

  9月25日,记者采访了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首席节目主持人、200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的力闻。他说,劝陈育军投案自首这个事从头到尾,他都保持警惕,比较冷静。“不管陈育军这个人多么喜欢听你的节目,对你多么崇拜,但他已涉嫌杀人犯罪,那么,我们之间就不是‘热心听众’和节目主持人的关系,而是守法公民和犯罪嫌疑人的两个截然不同身份。当时,陈育军执意要见我,我答应他的请求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考虑到他当时情绪非常激动,用电话沟通,保持一定距离,要比两人面对面效果要好的多。如果我感情用事,当时满足了陈育军的要求,那么,就是对更多人的不负责,因为按他的性格不排除继续作案的可能。一方面劝服他自首,另一方做最坏的打算。在这种情况下,报警是最好的选择,而对陈育军我承诺,他自首后我一定去看他,履行我的诺言。”

  力闻坦言,这个事过后,他心情一直很沉重,从陈育军的言谈中,他感觉这个人本性并不坏,杀人或许是一念之差,否则他没必要找主持人诉说。

  向“偶像”倾诉是否算自首

  “节目主持人劝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情有可原,但是并不符合正常法律程序。”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李定仲律师认为,《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只有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动投案主动交代,才算自首,而疑犯陈育军有自首的动机,却向他崇拜的节目主持人倾诉、述说,这一切行为都还构不上“自首”,他的“自首”是从走进派出所并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实时认定的。

  李定仲律师说,节目主持人或心理咨询师不管名气有多大,嫌犯对你评价有多高,都不能超出法律之外,首先你是一个公民,公民有检举、揭发、举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责任,不能因你是“名人”、“明星”就可知情不报,网开一面。从这个角度讲,力闻先生和刘瑶女士主动报警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他们对嫌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投案自首,并达到了目的。但这种做法,只是个案,并不具备普遍性。

  本报记者 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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