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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者与失主因报酬起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从10月1日起,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就在昨日中午,都江堰市红庙巷发生了尴尬一幕:市民刘先生装有10万元存折及少量现金的钱包失而复得,却与拾得钱包的贾女士一家由于“报酬”问题发生激烈争吵。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由于对此类纠纷没有具体规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没有妥善解决办法。对此,四川法学家伍长康呼吁,遇到类似情况,当事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友善的原则协商解决。

  感人

  捡到钱包 他们辗转找到失主

  昨日上午11时许,在都江堰市红庙巷一居民楼,记者见到了忿忿不平的贾女士及其女儿李莉。据贾女士母女称,10月6日中午12时许,贾女士带着女儿和儿子,到亲戚家吃午饭。走到建兴路口时,李莉发现路边绿化带附近有一个黑色钱包。年仅14岁、读初一的弟弟李强(化名)见状跑过去拾起来,钱包里装有一张身份证、一张存有10万元巨款的存折、两张银行卡和6块5毛钱等。

  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贾女士四处托人打听失主的下落未果。随后,他们从钱包里一张《电费备款通知书》入手,终于找到了失主刘先生。当日下午3时许,刘先生给贾女士打电话,约定见面地点。见面后,刘先生为了感谢贾女士,特意买了一包价值23元钱的烟。然而,当贾女士要求刘先生给拾得钱包的儿子“鼓励一下”时,刘先生借口走了。

  气人

  说到“报酬” 大家闹得不可开交

  据贾女士说,10月6日下午6时许,她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要求她无条件归还刘先生的钱包,这让贾女士一家很生气。贾女士强调,儿子李强长期受“拾金不昧”的传统教育。为了完成儿子物归原主的心愿,一家人为找到刘先生不知打了多少电话,耗费了不少精力。想不到刘先生竟是如此态度,这让贾女士很窝火。

  10月7日,贾女士给刘先生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贾女士收到刘先生的一条短信:那钱包里面我只需要生(身)份证。都是都江堰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办生(身)份证只需二十元。对此,贾女士更加生气。昨日上午9时许,贾女士终于拨通刘先生的电话约他见面。

  昨日中午12时许,都江堰市红庙巷十字路口,刘先生和贾女士一家再次见面。细雨中,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刘先生称,贾女士以儿子的名义索要200元感谢时,遭到自己强烈反对,是因为当时他身上的确没有钱,也因为对方要求过高。采访中,他强调报酬“顶多100元”。原因是钱包里除了补办身份证需要20元钱外,其他存折和银行卡都可以挂失。

  伤人

  本是好事 双方最后却不欢而散

  双方激烈的争吵引来不少过路市民围观,对于这次本不应该发生的争吵,市民纷纷上前劝导。于是,刘先生答应给李强封一个红包,以示鼓励。随后,他买了一个红包,交给了李莉。随后,贾女士也将钱包还给刘先生,里面的钱财一样不少。

  原以为此事至此就圆满结束,不料又节外生枝。贾女士拆开红包发现只有20元钱后,很生气。她赶上即将离开的刘先生,当众将红包及现金退还。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贾女士认为这个红包“少得可怜”,还不如不要。

  一位老太婆站出来,指责刘先生的做法过于“寒酸”。而刘先生则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钱包只值20元钱。事已至此,他只能拿出20元钱表示“感谢”。

  记者随后采访了围观目击群众,他们表示,无论怎样,刘先生都不该跟贾女士吵架。毕竟,贾女士是出于好心,并主动联系刘先生,报酬问题双方应平心静气地商量。

  法学专家

  应本着公平友善原则处理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采访了都江堰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目前,都江堰警方未对此类纠纷制定相关规定。协调未果,警方建议当事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采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她认为,法律对报酬多少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当事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友善的原则妥善处理。酬金过低就失却激励和奖励的作用,过高将使失主难以承担,乃至促使失主抛弃和拒领,失去确立报酬请求权的意义。伍长康认为,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可介入调解类似纠纷,在拾得人与失主间寻找利益平衡点。

  昨晚,记者采访了站前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站前公安分局在成都率先推行报酬纠纷调解室,取得较好的效果。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及站前公安分局调解暂行规定,刘先生支付100元报酬比较合适。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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