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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标示警语鲜见踪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09:02 无锡日报

  本报讯 买酒时,注意瓶身上标注的警示语也许会对您的健康提个醒。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1.5度的酒精饮料,须在酒瓶包装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警示语或劝说语。昨日,记者走访锡城部分超市发现,酒瓶标示警语鲜见踪影。

  昨天上午,市中心某大型超市二楼入口处正在进行红酒展销,货架上琳琅满目排列着数十种品牌红酒。记者仔细查看瓶身,却未见相关警示语标注。

  在其他酒类货架上,十余种品牌啤酒均未标注警语,多数精致外盒加身的高档白酒也是难觅警语踪影,最后记者在两三种“二锅头”、黄酒及某洋酒中文标示上终于找到了“饮酒过度,有害健康”的相关字样,有的标在酒名下方的显著位置,有的则以很小字体标注在瓶身不起眼的位置。采访中,几位促销人员中也仅有一人听说过《通则》规定,工作人员称,货架上的酒大多是库存货,而新规刚实施需要一个过渡期。

  该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方已开始在进货渠道对酒类厂家进行把关,相关文件都已下发,而厂家涉及到自身利益,应该比超市更早获知规定。通过过渡期的不断规范,今后新出厂的酒都会标上“劝说语”,这也是厂家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

  据了解,《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酒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

  (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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