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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爬脚手架入室行窃 业主、施工队都要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14: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建邺区凤栖苑社区的旧式小区房正在施工出新,房管所对每幢屋顶依次进行平改坡。不料,房屋外围的施工脚手架却成了小偷的“楼梯”,轻松爬上4楼阳台并翻窗入室,成功盗窃一户居民。

  昨天一大早,住在凤栖苑社区某幢4楼的户主李先生匆忙赶到社区,气愤地向社区民警和社区主任宋筱明报案:“平改坡工程的脚手架成了小偷的楼梯,晚上爬到我们家阳台外面,然后翻窗进来,偷走了一条金南京香烟和1500元钱现金。建邺区房管所小区出新办有管理松懈的责任,平改坡工程不是一天两天就结束,以后再遇到小偷怎么办?”两个月前,李先生刚刚被小偷入室盗窃,损失数万元财物,再次失窃让他心理上难以承受。“我已经吸取了上次被偷窃的教训,睡觉前把大门反锁好,没想到大门安全了,阳台又出事了,谁能想到小偷会从4楼阳台上爬进来?”宋主任表示,早在此案发生前,社区就觉得房屋外的施工脚手架很不安全,容易让小偷攀爬人室盗窃,多次提醒施工队晚上一定要安排专人看管脚手架,但社区的提醒丝毫不起作用,脚手架还是没人看管。

  宋主任和民警随即赶到李先生家中查看,李先生指着4楼阳台窗户,表示小偷就是从窗户里钻进来的,当时他和妻子正在熟睡,根本想不到小偷会从4楼的阳台上翻窗进来盗窃,放在电视机后的1500元现金被偷走,家里藏的一条金南京香烟也被小偷翻出来偷走。民警调查后,又陪同李先生赶到建邺区房管所协调处理此事。李先生坚持认为,平改坡工程的施工队以及作为管理部门的建邺区房管所有失职责任,必须对此事负责,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接待李先生的房管所人士表示,一切有待警方调查,如果小偷确实攀爬了平改坡工程的脚手架,并上了4楼阳台盗窃李先生家,同时施工队没有派人看管脚手架,双方再协商处理此事。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表示,施工队和失主李先生都有责任,如果小偷确实攀爬盗窃,李先生有疏忽防范的次要责任,施工队有看管不当直接导致案发的主要责任,李先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挽回一部分损失。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朱宏俊 编辑:邵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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