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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帮助杀人男友埋尸被判缓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1:4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22岁的北京小伙闫烁将一女同事杀死后,女友苗苗(化名)帮其埋尸。日前,一中院一审判决闫烁死刑,苗苗因为自首被从轻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 庭审时,当法官宣读对闫烁的判决时,苗苗险些晕倒,被旁边的法警扶住。 检方指控,去年9月至今年1月,闫烁伙同女同事李某,以帮助办理北京户口为名,诈骗了4.4万元。今年1月17日下午5时许,在闫烁的暂住处,二人因分赃不均发生争执,闫烁用手扼压李某颈部,致李某死亡。 事后,女友苗苗协助闫烁一道,将尸体运至昌平掩埋。 闫烁在法庭上反复辩解说,自己并不是有意要杀李某。他说,当时两人因分赃问题发生纠纷,在厮打过程中,邻居前来质问,为了不让邻居发现,他便用手扼住李的嘴和邻居答话,等邻居走了,却发现李某已经死亡。 但苗苗与闫烁的说法不同,她说,闫烁曾说过,李某是他打死的。 对帮助埋尸一事,苗苗没有异议。 一中院审理后认定,当时在闫烁的住处,闫烁因为诈骗一事与李某发生纠纷,并发生撕打,最终致李某机械性窒息死亡,闫烁还将李某卡内的一些钱取走,之后与苗苗一起将尸体埋掉。 一中院认为,闫烁犯有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苗苗构成毁灭证据罪,但因为有自首行为,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缓刑两年。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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