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我市征兵工作11月1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4:46 大连晚报

  我市征兵工作11月1日开始

  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本报记者 陈迪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征兵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市领导刘俊文、李明以及军分区领导出席了会议。刘俊文要求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保障征兵工作的圆满完成。

  据悉,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在应征之列。其中,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青年入伍。

  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政审、体检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服役期间的优待金标准为:市内4区以及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非农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开发区非农业户籍和农业户籍义务兵,按现行标准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9000元;北三市非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农业户籍义务兵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法定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根据受奖程度,增发500至5000元不等的优待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