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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一村委借村民办事收“赞助费” 将予以纠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6:0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灵山讯(记者唐海波)在灵山县灵城镇谭礼村委文章村,十余户村民想找村委开证明办第二代身份证,结果遇到一个“门槛”:因为当初没有参与村委发起的集资修路,这些村民得先交500元“赞助费”才能开证明。灵城镇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谭礼村委的方法和程序欠妥,镇政府将纠正这一做法。

  谭礼村村民陆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打算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因为办理二代证需要村委开证明,于是他找到村委,但村委相关负责人却明确告诉陆先生,必须先交纳500元才能开证明。这令在外务工的陆先生大为不解。后来,他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由于文章自然村有部分村民没有参与去年村委组织的集资修路,现在被村委“罚款”。原来,2005年底,谭礼村计划修建一条水泥路,号召每名村民出资30元,文章自然村部分村民认为村委修建的入村公路,他们很少走,所以积极性并不高,没想到村委“秋后算账”,在开证明这件事上做起了文章。

  陆先生告诉记者,文章自然村有30余户,部分村民急于办理二代证,迫不得已交了500元“赞助费”,这才拿到村委开的证明,而更多的村民不想交这笔冤枉钱,至今没能拿到证明。记者从陆先生手中见到了村委开的收据,收据写着“今收到村民陆××修路赞助费500元”等字样。

  10月9日,谭礼村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底,出于发展本村经济的需要,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修建一条通往外面的水泥路,经过核算,每名村民应出资30元。水泥路修好后,仍未交纳集资款的村民如果到村委办事,须交纳500元。该负责人说,这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的。

  灵城镇党委书记李正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镇政府了解,文章自然村有30余户,没有交纳集资款的只有4户,这也说明集资修路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虽然部分村民没有参与集资修路,但村委在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问题上刁难村民,方法和程序有些欠妥,镇政府将纠正村委的这一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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