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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频频换路考难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7:00 深圳商报

  教练频频换路考难过关

  学员要求退还学车费未果,消委会称驾校承诺不兑现应担责

  承诺学车“不需额外费用”,教练却向学员索要烟酒费;声称“专车接送”,学员却不得不自费打的士。未能通过路考的韩小姐,愤而拨通了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记者昨天下午从罗湖区消委会获悉,由于双方均不肯让步,目前消委会调解已中止。消委会提醒广大学车者,学车应认准诚信驾校,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教练向学员索要烟酒费

  今年4月,韩小姐在位于八卦二路的深圳市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报名学车,交报名费3228元。报名时,该驾校在宣传彩页上承诺:“24小时全天候室内练习场、诚信经营不需要额外费用、专车接送”等等。

  据韩小姐回忆,学车过程中,驾校并没有提供所谓的专车接送,她不得不自费打的士。更有甚者,她遇到的第一位教练就向其索要烟酒费250元。她投诉后,驾校更换了教练。然而,在接下来的4个月时间里,驾校未经学员同意,又为她连续更换了多位教练,极大地影响了培训质量,韩小姐9选3的路考科目最终未能通过。

  在要求驾校退款、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韩小姐投诉到深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要求驾校退还报名费3228元、教练烟酒费250元及的士费300元。

  韩小姐要求退还学车费遭拒

  接到“12315”转来的投诉后,罗湖区消委会与投诉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基本事实。10月8日上午,罗湖区消委会对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韩小姐认为,双方签订的驾培行业格式合同中存在着诸多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完全免除了驾校本应承担的责任,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要求驾校退还报名费、教练烟酒费及的士费共3778元。

  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干部杨剑昌指出:驾校属于服务行业,韩小姐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是因为驾校的承诺未能兑现、教练向学员索取烟酒费及驾校频繁更换教练,最终导致韩小姐没通过路考,驾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韩小姐的要求,驾校校长称:若驾校教练、职员有违规情况,他有权罚款甚至开除;但对于学员的退款补偿要求,他无权签字处理,需请示公司负责人决定。由于双方均不愿做出让步,消委会无法进一步调解,只能终止调解。无独有偶,消费者王坚龙学车过程中也遇到与韩小姐类似的情况。

  消委会提醒学车应谨慎选驾校

  对此,罗湖区消委会提醒广大学车消费者:应先通过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车管所等部门了解驾校的资质条件,做到心中有数,货比三家。选择驾校时,要重点留意驾校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学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降低教学标准或安排不合格教学人员等情况,以及提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是否合乎要求。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责任承担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争取与驾校签署权利义务平等的协议。此外,交纳学费时要索取相关收费凭证和票据,并要求注明项目,以便作为日后索赔的证据。

  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车管所等职能部门投诉,也可向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或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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