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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者行劫一样要惩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9:17 无锡日报
锡山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罕见的智障者抢劫案,作案人因抢劫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锡山区某镇23岁的居民小卫(化名)天生智力弱,从小受人冷落,自卑的他亦不爱与人交往。勉强上完初中后,他进了家纺织厂打零工,但仍有不少人看不起他,还叫他“傻子”。小卫内心时感苦闷,再加上家人平时对他疏于关心,使他的个性更孤僻。今年1月,因手头缺钱花,他竟起意入室抢劫。1月15日12时40分许,小卫头戴护膝手持菜刀,模仿在电视视中看到的情景,窜至某镇一居民小区,闯入一名曾帮其看过病的医生家中,把菜刀架在医生女儿的脖子上,威逼医生给他一笔钱。小卫劫得1000元后逃离现场。 经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小卫系限定责任能力人。法院审理认为,小卫进入他人住宅,以菜刀威迫他人,抢劫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小卫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限定责任能力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蔡晓芸汪自力)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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