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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贼以“莫须有”连续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9:17 无锡日报

  利用化名买张手机卡就想敲诈钱财,搬起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昨据证实,严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宜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严某用假名和编造的身份证号码买了一张手机卡,他选定熟识的丁蜀镇某加油站一工作人员为作案目标,通过“114”电话查询到其手机号码。今年8月7日至12日,严某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这名工作人员,自称掌握其涉嫌犯罪的证据,索要50000元钱,否则就举报。12日下午,严某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取款时,接警布控的警察上前抓捕,严某竟指使驾驶员驾车强行逃跑,致使抓住车窗的警察摔倒受伤。严某本性难改,8月13日至15日,采用同样方法,敲诈某局一干部,被公安机关利用技术手段锁定目标侦破,8月16日严某被刑事拘留。

  (三川)新闻线索提供者:贾彦峰、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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