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自己组团出游 网上邀人团购当“拼客”前最好订书面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9:53 云南日报

  “参团不如拼团游,搭火车不如拼车玩。”“十一”大假期间,不少昆明年轻人都选择了在经济上更为划算的“拼消费”。对昆明人而言,这种方式其实并不陌生,从拼饭、团购、拼团到拼车,甚至合伙包健身、美容卡……这种AA制的新消费方式越来越为市民所接受。但随之带来的消费纠纷问题也着实不少。据工商部门透露,节日期间因“拼消费”而引发纠纷的事并不少见。

  “参团到了那边还不是散客拼团,不但没有自主性,玩得也不够尽兴。”“十一”大假期间选择拼团游的花先生告诉记者。而像花先生这样选择拼团游的市民并不在少数,但多集中在年轻人。大家认为拼团出游既可自由选择景点和路线又降低了消费成本。

  在某外资公司工作的张小姐趁放假找朋友、同事自己组了一个15个人的团到丽江玩了一趟,“所有费用都是AA制,谁都不吃亏,还可以自己选择一些有意思的景点旅游。”某大学的王同学也和6个同学去成都潇洒了一把。“因为人比较多,吃饭、住宿拼在一起不仅省钱,还可以尝遍特色美食。”

  除了拼团出游,不少消费者还把省钱的目光投向了交通工具,选择“拼车”出行,他们认为这样不仅可以让旅途更加舒适,而且也更经济,只需分摊油费、过路费即可。对于荷包不是很充裕的大学生而言,“拼消费”并不陌生,其中最常见的消费方式就是“拼餐”。

  “量大价格从优”是商业领域的惯例。对此不少算盘精的消费者到商场购物都会选择团购。“有的品牌电脑平时降价幅度不大,但节日期间会调整价钱,特别是买得多的时候就会有更大的折扣。”趁假期时间宽裕,小董上网找了几位志同道合的网友,一起去一二一大街团购电脑。“每个人省了差不多800块钱呢。”

  工商提醒

  “拼”前最好有书面约定

  工商有关人士指出,“拼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或许能达到节约型消费的目的,也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惯常的消费模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拼”消费都属口头协定,使得某些消费行为可能存在一定隐患。如拼车,假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究竟该谁承担责任,或承担比例如何计算等,都因没有明确规定而难以解决。所以选择“拼”消费的市民,应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且在消费前最好有个书面约定。

  相关新闻

  黄金周旅游投诉期别超过60天

  黄金周出游过程中,要是遇到有关旅游质量、强迫购物和擅自增加购物点、擅自改变线路等情况要投诉时,记住可别过了60日的投诉时效期。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投诉时效——60日。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日,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受理时效——7日。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应诉答复时效——30日。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时效——15日。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以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申请复议时效——60日。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杨颖(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