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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福州人拘留所里过生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0:01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肖翔)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福建人吴某昨日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他的48岁生日。 8日晚7时,江岸区日月星辰小区一楼栋门前礼花冲天而起,震耳的鸣响打破小区的寂静。 接群众报警后,江岸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制止了正在燃放礼花的吴某,并当场收缴了其没来得及燃放的万响鞭炮一挂、60响礼花两个。 经查,1959年10月9日出生的吴某是福建省福州市人。为了庆祝表兄的乔迁之喜,他特地到市郊购买了一挂鞭炮、5个大礼花。8日晚,上门祝贺的吴某就在表兄家楼栋门前将烟花一字摆开,依次燃放。 江岸区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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