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离职患肺病讨说法 错过确认劳动关系机会陷被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0:01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在温务工的重庆人沈某发觉自己得了矽肺病,便申请职业病诊断,但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未果。沈某无奈状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该中心不是行政机关,且其行使的职业病诊断职责又系技术行为,不属法院受案范围。

  沈某称,他从1991年至2000年一直在龙湾区一家铸钢砂厂工作,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离开工厂后,他觉得自己身体每况愈下。2006年,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患上矽肺病。

  沈某认为这跟他当年所处的工作环境有关,就想通过劳动部门向用人单位讨说法,但需要先进行职业病诊断。他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请,被告知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工厂方面拒绝填写有关材料,只得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可已过了申诉时限。

  该中心认为,沈某无法提交相关材料,他们没有对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无不当。

  今年5月份,鹿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规定,职业病诊断是技术行为,不是行政行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属国家行政机关,也不是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因此不具备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据此裁定驳回沈某的起诉。

  沈某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裁定重新审理。

  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裁定驳回沈某起诉正确,予以维持。

  审理此案的一名法官说,沈某错过了可以确认劳动关系的机会,造成了被动的局面。沈某现在要做的是想办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潘贤群 潞珐 钟轩)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