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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小学教师绑架杀害学生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1:54 法制与新闻

  【社会记录】

  安徽省广德县一位小学教师,为勒索钱财,将自己教过的7岁学生绑架。因害怕罪行败露,他竟然亲手将孩子掐死并 焚尸。2007年7月10日,这个小学教师在安徽省宣城市被执行死刑。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自今年6月1日实施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首例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死刑案件。此案的判决表明,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不贷。

  周瑞平肖剑/文

  小学生神秘失踪

  2006年9月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砖桥中心小学的方校长正在外面办事,突然接到学校 一位老师的电话:郭威不见了。方校长听后,慌忙赶回学校。

  郭威是该校二年级的学生,自9月4日开学后才开始住校。据他的同学说,早晨6时起床后,郭威在学校门口来回走 动,后来又到班上去看课程表,但随后的晨读和早餐就没有见到他了。晨读的时候,班主任有事外出,代课老师发现班上少了 一个学生,但并没有太在意。上午第一节课后,班主任见郭威不在班上,就和他的家长联系,但他的家长说他没有回过家。

  老师们在校园内外四处寻找,但并没有发现郭威的踪迹。方校长急了,立刻向新杭派出所报警。

  砖桥中心小学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的山区,由于周边小学的撤并,学校发展规模日益扩大,学生住得最远的要从 10公里外的地方来此上学。考虑到小学生上学的安全问题,学校规定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住宿,住校生达到200多人。

  郭威的家在离学校不远的一条街道上。他的性格不是很开朗,学习兴趣也不太浓厚,喜欢睡懒觉。他的父母为了锻炼 他的自理能力,决定让他住校。报名那天,郭威在学校吃了顿午饭,觉得那里的菜好吃,就同意住校了。

  开学第一天,父母带着月饼、桃子去看郭威,郭威很开心。第二天傍晚,父母又去学校看他,他刚从洗澡间出来,穿 着别的孩子的衣服。父母问他学校生活怎么样,他说挺好。然而,郭威的父母怎么也想不到,从那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儿子了。

  一名在校小学生突然失踪,引起了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极度恐慌。砖桥中心小学组织教师先在学校周边进行地毯式 搜寻,接着又把寻找范围扩大到邻省的乡镇,还在互联网相关论坛发布启事,积极寻找孩子的下落。郭威的父母也委托亲戚朋 友在广德县、宣城、合肥等地大量张贴“寻人启事”。

  另一方面,警方接警后,迅速成立了“9·6”专案组。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专案组民警展开集中攻坚,并发动群众 征集侦查线索,同时向周边县市发出协查通报。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警方终于在9月12日晚上确定这是一起绑架案,随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出人意料的是,凶 手竟然是该校的青年教师郎大为。

  黑手是小学教师

  2006年9月6日,天下着小雨。郎大为知道,早晨7时前学校大门没人看守,因此,6时30分左右,住在砖桥 村的郎大为戴着头盔,穿一身灰黑雨衣,骑着

摩托车来到了学校。郎大为看见二年级学生郭威一个人在车棚玩耍,便要郭威跟 他回家拿东西。郎大为曾是郭威上一年级时的班主任。见郎老师喊自己做事,郭威满脸兴奋。郎大为从摩托车的后备箱里取出 一套事先准备好的迷彩雨衣叫郭威穿上,穿好雨衣的郭威露出胖乎乎的小脸对着郎大为笑,然后爬上了摩托车后座。

  到家后,郎大为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带着郭威进了自家的院子,锁上了大门。郭威站在屋里东张西望,不知道郎老师 要他来做什么。

  这时,郎大为突然露出狰狞面目,走到郭威身后,把穿着雨衣的郭威绑成了个“麻花粽子”。郎大为见郭威肯定是挣 脱不开了,就骑上摩托车到学校上课去了。

  不久,郭威失踪的消息在学校里传开了。当天下午,郎大为和其他老师一起在学校附近寻找郭威。

  下午6时多,郎大为回到家中,见郭威躺在地上,还是早上那个姿势,满眼泪水。郎大为越想越害怕,他心想,只有 把郭威杀了,才能防止罪行败露。于是,郎大为扶着郭威从地上蹲起来,在他背后用双手掐住孩子的脖子,嘴里说了句“对不 起”,而后任凭郭威不断挣扎,直到他一动不动。接着,郎大为对尸体进行梦烧。

  接下来的6天里,郎大为都准时到学校上课,见警察天天在校园里,就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放学后却害怕得不敢回 家却又无处可去。

  9月12日晚上,郎大为写了许多条短信,然后将早就准备好的手机卡换到自己原先的手机上给郭威的父亲发了第一 条勒索短信:“我已在你的孩子身上花销8万多元,想要回孩子,就准备24万元。”发完信息,郎大为就关机了。但正是这 条手机短信,让郎大为露出了狐狸尾巴。

  9月13日,广德县警方根据可靠线索,在学校里将郎大为抓捕归案,并在他的家中找到了郭威的尸体残骸,搜出相 关物证。

  股市惨败走歧路

  1983年出生的郎大为,在父母、亲戚的眼里是孝顺的、懂事的。19岁从职高毕业后,郎大为就当上了一名小学 教师。

  他在写给法官的信中透露,走上教育岗位后,他曾立志做出一番成就。因为在学校学的是数学,他希望做一名数学老 师,但学校却一直让他担任一年级语文老师及班主任。他希望像别的老师那样能跟班教学,学校却安排他带了3个学年的一年 级。2005年秋季开学,教导主任通知他再次带一年级时,他“忍无可忍发了很大脾气”。之后,他总算当上了二年级的老 师。

  2006年8月19日,校长在全校教师会上宣布,新学期,郎大为继续担任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及班主任,再加一些 副课。“看着其他老师看我的眼神:永远长不大的一年级,永远没有长进的郎大为。我很痛苦”!个子不高的郎大为回想起这 些,充满了自卑。

  其实,郎大为更大的痛苦在于他家庭遭遇不幸以及投身股市的惨败。

  由于一直带一年级,郎大为对工作渐渐失去了激情。2004年年初,他接触到了

股票,并从同学那里借了一台电脑 ,向银行贷款1万元炒股。然而恰逢熊市,没有经验的郎大为亏得精光。郎大为的父亲发现他的贷款凭证后,大为恼火,但还 是帮他还了贷款。

  郎大为的父亲以前是个篾匠,家境一直比较殷实,2000年就盖起了一幢楼房,接着又买了辆小货车跑运输。但后 来,郎大为的父亲开车到浙江运货,不幸路上发生特大

车祸,造成5人重伤,他自己经抢救才保住了性命,但基本丧失了劳动 能力。为此,郎家除背上了10多万元债务外,还有巨额医疗费用无着落。郎家的亲戚出于同情,帮忙介绍郎大为的母亲到一 家镇医院的食堂打工,月收入只有千余元的郎大为则承担起上中学的妹妹的生活费。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郎大为认为是自己的不懂事害了父亲。“工作的不如意一天天加剧,我简直都不想到学校去, 我的心变得坚硬。”2005年,郎大为再次把父母放在他那里的3万多元钱投入股市。但他买的股票却总是在跌,3万元本 钱所剩无几。

  2006年8月中旬,郎大为去探望父母,当父母问起放在他那里的那笔钱,他难以回答。8月19日,当郎大为得 知自己将再次教一年级后,对工作彻底绝望。他开始策划绑架学生向其家长勒索,以达到可以把股市的损失弥补回来的目的。

  8月24日,郎大为专门乘车到江苏省溧阳市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后又准备了作案工具。9月6日,郎大为迈出了罪 不可赦的一步。

  手段残忍受严惩

  郎大为被捕后,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不断向警方磕头认罪。2007年4月下旬,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庭审时,郎大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郎大为的父亲提出,儿子的犯罪行为与他平时表现不符,要求法院对郎大为进 行精神病鉴定。但郎大为系成年人,由其亲属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于法律规定不符。然而为慎重起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法官又赴看守所对郎大为提审。郎大为表示,他绑架并杀害郭威的动机就是为了钱,自己精神上没有问题,作案的法律后果自 己知道,因此不愿意做鉴定。

  经审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郎大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郎大为认识到自己罪大恶极,放弃上诉。郎大为的父亲痛恨儿子犯下滔天罪行的同时,却不忍看到儿子失去 生命,在征得郎大为同意后,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上诉人和辩护人提出,郎大为杀害郭威的行为不具有谋财性 ,而是为了毁灭证据、掩盖罪行,其行为的危害性不是绑架罪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提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郎大为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随后,郎大为又给法院写了长达19页的忏悔书,恳请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

  为切实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震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 ,高度重视,在广德县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郎大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将7岁的学生绑架后杀害并焚尸,后又发短信向被害人家人勒索钱财, 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严惩。郎大为无法定和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上诉理由及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 纳。

  据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郎大为死刑的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6月2 0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郎大为身为教师,竟杀害本校学生,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遂依 法核准郎大为死刑。

  2007年7月10日上午,郎大为在宣城市被注射执行死刑。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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