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展销会结束了 买了的劣质品该怎么退还给买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2:1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熊大爷家住南京下关,国庆期间,他家附近举办了一个展销会,展销会是外地人办的,主要卖些小电器。4日下午,熊大爷在展销会上转悠,一个销售人员正在展示一个电饭锅,说这个品牌很不错,价格也不贵。熊大爷看价格确实不贵,那么大个锅,亮铮铮的,只要79元。于是,熊大爷买了一只。晚上做饭的时候,熊大爷的老伴用这只新电饭锅煮米饭,其他菜都好了,就是米饭老不好。儿子去看了一下,说电饭锅是坏的。熊大爷被老伴好一通埋怨。于是,熊大爷带着电饭锅去展销会,但到那里一看,展销会早已结束了。熊大爷就想不通了,买了伪劣产品,按规定是可以退货的,但像他这种情况怎么退呢?

  律师对此解答说,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了问题商品,应该由销售者对自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展销会已结束了,消费者难以查找到销售者。实际上,此时消费者也是维权有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也就是说,法律要求展销会举办者要承担连带责任,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要负责先行赔偿,然后再向参展厂家追偿。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吉启雷 编辑:刘倩 】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