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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裁定 非法转移财产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9: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0月1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简芽香、罗鹏)不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且还偷偷将税务部门查封的货物移交给债权人,并躲藏起来,致使裁定无法执行。9月30日,经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一审以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董永根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5月,因董永根所开办的江东某纱布经营部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补缴增值税79万余元。经多次催缴,董永根仍未履行补缴义务。同年7月,税务部门查封了该经营部库存的价值25万余元的氨纶丝,并申请江东法院强制执行。一个月后,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同年9月,董永根在明知被查封的氨纶丝属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擅自将这批氨纶丝移交给自己的债权人运走,用以抵偿部分欠款。

  法院在裁定对查封的氨纶丝进行公开拍卖后,于同年11月间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因担心其擅自转移查封货物的违法行为败露,董永根交了5万元保证金,指派一名业务员参加竞拍,并最终以29万元的价格拍得这批"货物"。但此后,董永根却迟迟未交拍卖款。法院了解到事实真相后,立即责令其补缴钱款,并告 知后果。董永根口口声声承诺马上筹钱,却四处躲藏,致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2007年5月,董永根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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