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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落网谎报身份冤枉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3:5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顾文剑通讯员陆晓晴

  年轻小伙马俊因盗窃电动车落网后,担心20多天前持刀伤人一事东窗事发,把自己的身份谎报成小学同学“马林”,致使后者“获刑”6个月。日前,松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今年20岁的马俊数罪并罚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窃贼落网谎报身份

  马俊来自安徽宣城,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去年12月9日晚8时许,马俊伙同朱徐杰来到松江区中心医院地下车库内,用随身携带T形工具撬锁的方式,盗走了两辆电动自行车,价值3450元。警方经过侦查,随后将马俊擒获。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马俊“嫁祸”给小学同学、同乡“马林”,于是,案卷上记载的不是马俊,而是“马林”及其出生年月和家庭情况。

  经过审理,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林”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后,法院将判决书寄往安徽当地派出所。

  当马俊用“马林”的名字在监狱里服刑时,马林在老家得知自己“获刑6个月”,他赶到当地司法部门查询,发现“自己”正在监狱里服刑。接到马林的反映后,司法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当真相查清时,距离马俊刑满释放只有两个月。

  意在隐瞒持刀伤人案

  据马俊交代,他假冒“马林”之名,是担心遭受另一项指控,2006年11月13日晚10时,因为女友被人欺负,马俊纠集多人持刀冲到松东路打伤3人。

  在盗窃案案发后,马俊担心“持刀伤人”一事东窗事发,因此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法院认为,马俊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因盗窃服刑期间又发现漏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由于马俊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新闻背后

  部分信息资料不全妨碍嫌犯身份核实

  目前,有少数不法分子落入法网后,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以逃避法律制裁或减轻刑罚。

  而由于一些相关部门提供的公民信息资料不全,甚至缺少照片,造成案发地警方在核实不法分子的真实身份时,发生诸多困难,导致“服刑人并不是判决书上那个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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