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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女友出头男子非法拘禁获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3:5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顾文剑通讯员潘文婕 为帮女友讨要50万元“恋爱损失费”,一名男子限制女友的“前男友”人身自由41个小时。日前,臧洪因触犯非法拘禁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年6个月,其他两名同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2月,臧洪女友小莉的前男友阿昌在消失一阵后突然现身上海,并声称要给小莉50万元的经济补偿。 今年2月14日,臧洪得知此事后,连夜找到阿昌,要求其立即兑现承诺。臧洪不但动手殴打阿昌,还使用钢珠枪鸣枪恐吓。 之后,臧洪纠集两名同伙,扣留了阿昌的一辆本田轿车及护照、手机和银行卡等财物,唆使同伙从阿昌的银行卡内提取现金4.2万元,并让阿昌拿出1.8万余元,作为给小莉购买戒指、支付房费的“预付款”。 不久,阿昌与小莉按照事先约定,签订了由阿昌赔偿小莉“怀孕损失”50万元的协议。在此期间,臧洪等人先后将阿昌转移3家酒店看管,后者前后被限制人身自由41个小时。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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