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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无票证食品不能上架销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03:54 东方早报
早报讯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必须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为进货原料编制“档案”,并且保留2年以上,一旦发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追根溯源。 根据最新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检疫证明、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并复印留存。与此同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需建立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商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销货数量、质量保证期等信息。李祎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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