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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母亲离婚不愿抚养自己 儿子打官司赶生母离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15: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小时候,她不想养我。现在,我也不想让她住在这儿。”在南京某中专学校就读的杨杨(化名)近日将自己的生母刘女士告上了法庭。法庭上,伤心的杨杨讲述了8年前母亲变更抚养权给他带来的伤害,认为现在母亲将户口迁回自己不能接受。而面对将自己告上法庭的儿子,这位母亲讲述了自己8年来的心酸与无奈。

  庭审讲述之儿子

  “他们离婚后,打官司把我推来推去”

  “她和爸爸离婚,我才14岁。”提起父母离异给自己造成的打击,杨杨伤心地扭过头,甚至不愿向坐在对面的母亲望一眼。

  1998年5月,杨杨的生母刘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杨杨由母亲刘女士抚养,位于长乐路的房子由母亲使用。父母离异后,刚上初二的杨杨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一落干丈。

  “爸爸搬走后,她说供不起我读书,打官司又要我到爸爸那儿去。”杨杨说,1999年11月,刚刚离婚1年的母亲到法院打官司要求变更杨杨的抚养关系。经法院调解,杨杨改由父亲抚养,母亲同意将长乐路房屋变更为杨杨父子使用。同年12月,母亲刘女士搬出长乐路,户籍也随之迁出。

  “本来我成绩还可以,他们离婚后,把我推来推去,害得我连高中也没考上,上了现在的中专。”杨杨伤感地说,8年前父母在法庭上将他推来推去的场景,彻底改变了他的性格。从此,他变得自卑、没有自信,内心对母亲更生出丝丝怨恨,母子从此没有了往来。

  “当初,她不愿养我,现在我也不愿养她”

  “我们父子靠爸爸开店赚的一点钱生活,她一分钱都没给过我。现在,却要来抢我们的房子住。”杨杨大声地抱怨说,母亲搬走后,一直住在南湖娘家。他和父亲因为长乐路房屋漏雨,便住到父亲开的小店里。母亲刘女士见长乐路房子没人住,近年又悄悄将户口迁了回来。

  “她迁户口不就是想霸占房子嘛,这房子现在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让她住进来。”杨杨表示,当初,母亲在打变更抚养权官司时已将房产居住权给了父亲和他。现在,他已成年,父亲同意将名下所属的使用权让给他,他就对长乐路房子享有全部使用权。

  “当初,她不愿养我,连学费都不肯付。现在,我也不愿养她,请她把户口迁出去。”杨杨要求法院确认他对长乐路某号房屋的全部使用权,并要生母刘女士连人带户口一起迁出房子。

  庭审讲述之母亲

  “我不是不养他,生活困难没办法”

  “我也不是不养他。下岗后,我从单位每月领取90元生活费,生活困难,没有办法。”法庭上,杨杨的母亲刘女士说,因为身体原因,离婚后,她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生活一直很困难。当初,将儿子抚养权变更,也是没有办法。

  “他爸爸做点生意,经济条件比我好,儿子跟他比跟我强。”刘女士表示,虽然儿子杨杨至今无法原谅自己,但她依然觉得当初的决定是对的。“我把他留在身边才是害了他,你说,学费这么贵,到哪里给他弄学费交呢?”

  刘女士称,离开杨杨后,她寄住在娘家,寄人篱下。看到长乐路的房子空着,想想还是回来吧。没想到,已经长大的儿子怎么都不让住。

  “这个房子是我们结婚时的房子,我也有居住权的。现在,让我搬出去,我住哪儿呢?”刘女士拿到儿子起诉状后,找到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法院驳回儿子的诉讼请求。

   “我毕竟是你的妈,你依然要养我”

  秦淮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杨作为刘女士与前夫的儿子,无论随刘女士生活,还是随父亲生活,其间都一直居住在长乐路某号房屋中。现在杨杨已成年,必然对长乐路某号房屋享有使用权。但鉴于房屋是刘女士夫妻婚内财产,离婚后,刘女士依然享有部分使用权。

  近日,法院判决杨杨对长乐路某号房屋享有使用权;但驳回杨杨对房屋拥有全部使用权的诉讼请求。

  “不管我们母子以前关系如何,我毕竟是你的妈,长大了,你依然对我有赡养义务。”判决后,母亲刘女士这样教育杨杨。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冒群 编辑:王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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