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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着救人违规停车 好心的哥担心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01:1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杨春梅实习生王慧黄晓红)出租车司机为了送一名出车祸受伤的女子去医院,情急之下把车停到了人行道上,结果被“电子警察”拍下。这位出租车司机一直担心自己会接到交管部门的罚单。这种为了救人而被迫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受到处罚呢?

  昨天,西安秦龙出租公司的出租车司机肖先生告诉记者,10月11日早8时40分许,他开车行至西安市环城南路文昌门十字向东大约200米处时,发现一名30多岁的女子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痛苦地呻吟着,其旁边停着一辆吉普车,该车司机正忙着打电话。当时,由于雨越下越大,他看到这名女子的惨状后,就开车过去,将该女子抱上出租车,紧急送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然后又联系到了该女子的家人。

  到医院后,医生查看完该女子的伤势后说,伤者的伤势严重,需要马上手术,必须立即缴纳手术费用,肖先生见状,立即把自己随身所带的400多元拿出来垫付了手术费。接着,医生为这名女子缝合了伤口,头部缝了17针。此外,该女子腿部和身上其它部位不同程度受伤。手术完后,肖先生又背着这名女子做了B超等其它检查。1个多小时后,肇事的吉普车司机和这名女子的家人才赶到医院。而肖先生一直忙到12时才驾车离开医院。

  肖先生说,出了医院门才发现自己情急之下把车停到了人行道上,还被“电子眼”拍下了。肖先生说,他知道法规是无情的,但他也不是故意违规,当时的情况实在是太紧急。对此,他不知道交管部门能否因为他是特殊情况,对他免于处罚?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联系了被救的女子,她告诉记者,当时她被撞后一直昏迷,到医院后才醒来,刚开始她以为是这位出租车司机撞的她,后来才知道是这位好心的司机救了她,还为她垫付了医药费。这位女子的丈夫还感激地说:“他真是个好人!”

  就此,记者向肖先生遭遇“电子眼”拍摄辖区的西安市公安交管一大队进行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此事是交通违规事件,属交通违规管理部门管,相关负责民警10月15日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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