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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无名女尸案告破 兴安警方两天速擒杀人疑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03:5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兴安讯 10月11日,兴安县警方正式向新闻媒体通报,“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在兴安县城、被民间讹传得沸沸扬扬的无名女尸案告破。

  10月6日上午11时30分,兴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案称,在该县城某旅社305房内发现一具女尸。该局薛鸿兴政委和副政委蒋精忠接到报告后,率领刑警、派出所民警、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警方在现场除发现一具被杀害的半裸女尸外,没有发现能证明受害人身份的证件、物品以及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初步确定这是一起命案,疑为他杀。

  该命案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影响极坏,在兴安县被迅速讹传开。兴安警方高度重视,组织全局警力在全县境内展开排查。经过不懈努力,当天晚上,警方就查明了死者的身份,是灵川县潭下镇的张某,今年28岁,已婚,生有一女,遇害前在兴安县城兴桂路一家发廊打工。兴安警方循线追踪,进一步排查张某的社会关系,最后锁定全州人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缜密布控,于8日下午在全州县一皮鞋厂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抓获归案。蒋某某今年30岁,单身,无固定职业。

  经审讯,蒋某某很快交代了杀害张某的事实。4年前,蒋某某与张某在全州县黄沙河一路边饭店打工认识,不久双方就在全州县城租房过起同居生活,但张某一直没有与丈夫离婚。几年间,张某与蒋某某在感情的漩涡里分分合合。今年9月,张某离去后,再也没有与蒋某某联系。蒋某某对张的思念越来越强烈,后来,他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张某在兴安县城的一家发廊打工。10月4日,蒋某某来到兴安,一间一间发廊地去找,终于找到了张某。当晚,两人入住位于兴安县城中心广场旁的一家旅社。因双方发生感情纠葛,6日早上,蒋某某残忍地将张某杀害。目前,蒋某某已经被兴安县警方刑事拘留。(吴创宁 文琳玲 马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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