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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苗子遭车撞 该不该多赔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07:1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女孩林玲(化名)是成都市全国重点乒乓球运动学校一名优秀运动员,多次在国内和省市重大比赛中获奖,前途看好。

  然而,一场车祸撞破了林玲的运动梦想。她的脾脏被撞破、切除,医生说林玲不能从事剧烈运动了。

  林玲将车祸肇事方告到成华区法院,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法庭上,特殊人才遇车祸如何赔偿成为焦点。据悉,成华区法院将于近期宣判。

  前程似锦

  精心培养乒乓尖子

  林玲今年15岁。林玲的父亲告诉记者,5岁时,他把林玲送到一位体育教练朋友处,本来是想锻炼身体减少感冒,教练却意外发现林玲在乒乓球运动上很具天赋,“打起乒乓球来,感觉特好。”训练从每周练增加到每天练。1997年,林玲参加省上组织的一次运动会,拿到乒乓球项目儿童组冠军。成都市全国重点乒乓球运动学校一教练看中林玲,把她从江油挖到成都。林玲开始接受乒乓球专业训练。

  “我本来在政府机关上班,为了女儿也辞职来成都打工。”林玲父亲说,林玲是一家人的希望,凡有大赛锻炼机会,他都尽量出资让女儿参加,其间还出国一次。几年来,家人已在林玲身上投入40多万。一位投资人看到林玲很有潜力,也出资赞助。

  林玲成了学校的正式运动员,她获得的一大堆奖牌、获奖证书,算是对家人的回报:省体育竞赛女子团体第一名,省九运会乒乓球女子双打第一名,参加日本山梨青少年乒乓球交流比赛……

  运动梦破

  索赔10万精神损失

  不幸发生在去年5月2日,林玲骑自行车在成华区踏水桥北街转弯时,和一辆雪铁龙轿车相撞。林玲受伤,被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医生说,林玲的脾脏必须切除。林玲的脾脏被切除后,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医生说,林玲不能再参加剧烈运动。

  交警部门很快作出认定,肇事司机严某承担主责,林玲负次责。

  因赔偿责任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林玲父亲委托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曾俊华,将肇事司机和车主告到成华区法院,索赔各项费用15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0万元。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12日,成华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法庭上,肇事方对车祸引发的事实经过没有异议,但林玲作为乒乓球运动员,赔偿费用是否和普通人一样,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庭审焦点

  运动员遇车祸咋赔

  “被告的违法驾驶造成林玲脾脏被切除,从此告别乒乓球运动,直接毁灭了林玲一家的梦想和希望。”任云峰、曾俊华律师在法庭上说,林玲具有运动天赋,多次参加重大比赛并获奖,是家庭、社会的希望,父母也投入巨资。这起车祸给林玲一家的伤害无法用金钱衡量,10万精神损失费只是象征性的赔偿。“你毁了我宝贝,我心在痛啊。”出庭的林玲父亲指着肇事司机,情绪有些激动。

  肇事司机严某的代理人对林玲的运动天赋和水平都表示相信,也感到很遗憾。但代理人提出,林玲脾脏被切除,是否就意味着终结了运动生涯,究竟有多大影响,并无相关权威说法。再说,林玲在索赔中已提出残疾赔偿金,按规定不能另行提起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与当事人的身份无关。”车主的代理人则说,如果考虑身份因素,明星出车祸后,赔偿金额不知会有多高。

  林玲的投资人不同意被告方的观点,他说足球运动员曲乐恒获得巨额精神损失费赔偿就是最好的案例。

  成华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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