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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出租汽车“油补”15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08:22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见习记者 车莹)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于10月10日至10月19日对鞍山市城市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企业营运车辆承包人(包括挂靠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发放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据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补贴标准为每台出租汽车1560元。全市共有出租汽车约5300台,其中个体出租汽车1100余台。企业营运车承包人补贴已于10日下发到所属企业,由所属企业代为发放,发放时间及地点按各企业通知。个体出租汽车由城市客运管理处直接发放,发放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3时。铁东区为15日、铁西区16日、立山区17日、千山区18日。

  领取补贴时需要注意的是,今年1月1日以后更换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营运车辆承包人、挂靠车辆所有人的,须现个体经营者、车辆承包人、挂靠车辆所有人和原个体经营者、车辆承包人、挂靠车辆所有人同时到场领取补贴。领取补贴时需带出租汽车营运证、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和现、原个体经营者、企业车辆承包人、挂靠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代领者须持有应领者及代领者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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