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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维权意识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务工维权易吃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11:1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40多岁的安徽巢县人童女士,有做面点的手艺。昨天她在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找面点师工作。童女士有些担心地说,已是10月份了,今年打工至今竟没结余多少钱,年底回家怎么办?

  童女士会做面点,工作应不难找。国庆前,她到一所学校食堂打工,做了20多天辞职了。原因是承包老板交给她的工作,每天须干14.5小时,虽然月工资达到1300元,但童女士的颈椎累得发痛,难以坚持,只好结账走人。童女士说她凌晨3点起床,择菜洗菜、调馅、和面、包包子;晨6时要保证有5个品种面点熟食向师生出售。忙完早饭忙中午的蒸饼、煎饼。午饭后有一个半小时休息。之后忙晚饭,下班时已是晚7点。每天工作14―15小时。职介所赵经理认为,这样的工作强度,女同志不宜做。

  童女士说,她有一孩子在家乡上学,打工的钱要付学费、生活费,负担较重。5年前来南京打工,当时普遍工资较低,年底带回家的钱不多。近两年南京年年调工资,民工待遇年年提高,月薪千元的活很多,每年带回家的钱有五六千元。可今年因颈椎痛,常常“换老板”,干干歇歇,手头结余的钱并不多,所以急着找工作,好好干至年底。童女士打工要求不算高,每天工作不超过12小时,让颈椎“缓缓劲”。职介所建议,童女士可考虑找个面点店、早餐店打工,避免一人去承包面点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人士认为,童女士须从“源头”加强

维权意识。民工就业前,一定要和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
,明确自己的工作时间、待遇、保障等,老板如违约被员工举报,要受到处罚。现在民工就业市场多数用工仅凭口头协议,无文字合同,极易产生纠纷。这位人士介绍,明年新劳动合同法生效,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文必须规范、明确,这将改变童女士等外来民工的打工环境。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卫庭 编辑:陆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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