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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索钱财 名曰“合作经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15:4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吴声)一五进宫男子因向青山区蔬菜交易批发市场的14家蔬菜经营户强收“香烟费”被警方逮捕,昨日,青山检方指控其寻衅滋事罪向法院移送起诉。 今年40岁的汤某是青山人,只有小学文化,其在1985年、1988年、1992年、2003年和2005年先后5次犯罪被判入狱一共11年,今年2月7日至3月8日,汤某在武汉市蔬菜副食品公司青山区批发交易市场内,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田某、肖某、雷某等十四名个体蔬菜经营户与其进行所谓的“合作经营”,并以“入干股”、“分红利”、收取“香烟费”等多种名义向十四名个体蔬菜经营户强行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严重扰乱了批发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青山检察院认为,汤某多次向多人强拿硬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且是累犯,应当以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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