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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融资为饵骗取百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08: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黄检) 精逵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忠铭以“融资”为饵,与其他公司签订融资协议,骗取100万元信用金,昨天被黄浦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05年1月,邱忠铭以精逵公司名义与浙江一家石化公司签订融资协议,承诺采用境外信用证到国内银行贴现贷款的方式,为石化公司融资1000万元。根据约定,该石化公司须向精逵公司支付100万元作“融资信用金”。为骗取对方信任,邱忠铭明知精逵公司账户内仅存1000元,还开具一张1000万元的支票交对方作担保。 该石化公司将105万元汇入邱忠铭指定账户后,他迅速将钱转移至境外,并寻找各种借口不履行协议。不久,石化公司派员上门交涉,发现精逵公司人去楼空,于是立即报案。经网上追捕,邱忠铭于今年3月落网。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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