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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船存隐患被禁止离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3: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石狮海事处结合“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整改计划,加大对辖区危险品船舶监管力度,对一艘存在重大隐患的油船采取禁止离港的强制措施。 近日,海事处船舶安检人员对停靠梅林码头的一艘轮船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轮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应急消防泵无法正常启动。根据相关规定,经报泉州海事局批准,决定对该轮船实施禁止离港的行政强制措施。 另悉,近期石狮海事处正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水上大检查,检查内容为石狮黄金海岸游艇码头现场秩序维护和水上安全监督等,检查时间将持续到10月25日。(王起仁记者王国文)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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