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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买卖二手房须银行监管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08:47 武汉晚报

  黄峰

  本报讯 (记者 黄峰) 昨日,武汉顺驰置业和商业银行、百居易与光大银行、华明达与交通银行、1+2联合不动产与招商银行,率先签订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开设资金监管帐户。本月内,我市750家正规房屋中介将与各商业银行相继签定二手房监管协议。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称,11月1日起,全市房屋中介买卖二手房时,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该负责人称,资金监管将有效防止房屋中介挪用房款和赚取差价;能打击非法房屋中介;同时,资金监管必须进行二手房网上签约和备案,价格透明和真实,能平抑二手房价格。

  据介绍,二手房资金监管不需要交纳手续费,但也没有利息。另外,不通过中介的个人二手房买卖,可不进行资金监管。

  据悉,目前,全市每年95%的二手房通过正规中介交易,涉及金超过100亿元。

  二手房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为:

  1、由房屋中介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2、银行在“专用账户”下按单宗业务分别建立子账户;

  3、二手房交易发生时,由买、卖及中介三方将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网上签约后进行备案;

  4、买方将资金存入或转入子账户,由银行监管;

  5、监管资金全额到位后,由监管银行开出《资金监管确认书》,买卖双方带齐相关资料,即可到各交易窗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6、银行按买卖双方事先合同约定的各付款节点,划款到收款账户。资金划转时,三方要当场签名。如交易中途未能达成,资金将划回买方原转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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