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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贼作恶多端被判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15:2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陆川县马坡镇某村农民吕赞、福绵管理区樟木镇某村人谢少波、贵州省平塘县甘寨乡基哈村人莫治多,时分时合抢劫、抢夺、盗窃他人财物。日前玉州区法院分别以抢劫罪、抢夺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7年、4年、1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刑满释放不悔改 飞车抢包重犯罪

  2006年7月9日8时左右,吕赞和莫治多经密谋后,两人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窜到玉林市教育中路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路段,发现唐女士骑自行车在前方行驶,遂驾车靠近,莫治多伸手将唐女士放在车头篮内的一个白色皮包抢走。包内有现金8元,诺基亚2100手机1台,U盘2只、秒表1只等物品,总价值554元。另查明:2005年1月,吕赞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5年3月31日刑满释放;2006年2月,莫治多曾因犯抢夺罪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06年7月3日刑满释放。两人均为刑满释放未满5年又继续作案,依法当重处。

  飞车抢夺未得逞 持刀威胁转抢劫

  2006年7月10日晚23时左右,吕赞和谢少波经密谋,由吕赞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搭乘谢少波,窜至玉石公路中石油第八加油站附近路段,发现陈女士骑电动车在前方行驶。吕赞驾车靠近并威胁陈女士停车,但陈女士没有听从,吕赞便用脚将电动车踢倒,陈女士被电动车压倒在地。吕赞、谢少波下车各持一把水果刀威胁陈女士,并抢走陈女士放在电动车上的一个布包。布包内有红色彩星手机一台,现金0.8元,充电器等物品。2006年7月15日,谢少波因有抢夺可疑形迹,被公安机关盘问后,供出上述抢劫罪行。

  多行不义落法网 赃车追回还失主

  2006年7月24日15时许,吕赞伙同另外两人窜至玉州区玉城街道水浸社15号一楼,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帝豪大安蓝色电动车盗走。后将车销赃给覃某英,得款550元。吕赞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另两名同伙,并协助公安机关追缴被盗车辆。经物价部门估价,该电动车价格202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该车退还失主。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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