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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人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8:3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黄迪)昨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2007-2008流行季节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议10类人为优先接种流感疫苗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可以贯穿整个流感高发季节,即10月至次年3月底。

  目前,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建议优先接种人群为:患流感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和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患流感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一是6-59月龄婴幼儿;二是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三是患有慢性肺病(包括哮喘)、心血管疾病(原发性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病或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的成人和儿童;四是有免疫抑制状况的成人和儿童,包括因服用药物或HIV感染而导致的免疫抑制;五是有任何可以损害呼吸功能和呼吸道分泌物排出功能,或增加吸入病毒风险情况的成人和儿童;六是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6月-18岁);七是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为:一是敬老院、疗养院和其他慢性疾病护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二是6-59月龄婴幼儿、60岁及以上的老人,其他流感高危人群的家庭成员,及照看、护理他们的人员;三是医疗卫生保健人员。

  患禁忌症不宜接种流感疫苗:一是对鸡蛋和任何一种疫苗成分过敏的人群;二是中度或重度急性发热的病人,应在症状消失后再接种疫苗;三是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四是其它情况宜咨询医生,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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