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管道燃气工程被“卡”设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0:4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没有在温州当地建设部门备案的无资质单位设计管道燃气工程,致使其设计提供的住房燃气管道设计图不能会审通过,从而造成委托方商品住房配套设施无法按时施工。日前,委托方瑞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向该承建单位讨说法。

  10月16日,瑞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向龙湾工商分局永中工商所投诉称,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龙湾明珠公馆,在住房配套设施阶段,温州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把该公馆的住房燃气配套建设交由其承建,其理由是龙湾区的地下燃气管道全部由该公司负责铺设,该区的燃气配套建设也必须由其公司承建。

  据了解,今年9月3日,张某代表瑞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温州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龙湾明珠公馆管道燃气配套建设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住宅楼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由乙方为40户住户进行总体燃气配置和设计。张某说,合同签订后一天,其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按合约支付给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计39840元,合同签订三天后,乙方也拿出了住房燃气管道设计图,但有关部门会审时发现,乙方委托的是河北一家无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温州建设部门没有备案,因此管道设计图无法通过,导致该房产开发公司相关配套工程停顿,给公司造成不少损失。

  10月17日,经工商人员调解,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退回39840元预付款,并答复将尽快找有资质的单位重新设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吴家鸿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