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她俩,谁是肇事司机?责任认定成谜(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09:00 台海网

  谁是肇事司机?

  经调查,梁丽和李芳两人都没有驾驶证。案发两天后,交警在《道路死亡交通事故报告表》中,认定是梁丽无证驾驶。但是,随后交警又作出了正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事故是由于李芳无证驾驶引起的。

  在法庭上,梁丽家属索赔的主要依据就是交警的这份 《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李芳在法庭上答辩说:“我连自行车都没有骑过,怎么说我驾驶摩托车出事呢?”

  李芳的代理人、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提交了目击证人的证言:“我认识李芳两年了,从来没有见过她骑车”、“发生事故那天,我和两个朋友还看到梁丽开摩托车,载着李芳从马巷往新店方向走。”

  伤口暴露真相?

  据了解,交警对本案责任认定的转变,与一份法医检验分析有关。

  法医检验认为,摩托车撞上固定物时,因惯性作用,紧握车把的驾驶人手掌与车把相互作用,容易造成手掌伤,驾驶人的腹股沟部和大腿内侧也容易因此损伤。而李芳右掌内侧有擦伤,右腹股沟下大腿内侧也有损伤表现,其“较符合驾车人损伤特征”。

  同时,交警也认定,施工单位在现场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是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李芳和施工单位对这起事故负同等责任。

  但是,李芳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法医检验,梁丽的伤情比李芳更符合驾驶员特征。他说:“根据法医学理论,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主要是撞击伤和抛摔伤,乘员主要是抛摔伤。发生事故时,驾驶员胸部与车把末端刮擦,可能在胸部形成相对应的车把损伤。而梁丽的CT报告显示,她胸部有明显的摩托车驾驶员特征性损伤,即‘新月形’透亮影。另外,驾驶员双手握车把,可能会有一手或双手撕裂或擦伤,而梁丽双手手掌擦伤,也符合驾驶员损伤特征性。”

  究竟谁是驾车人,至今还难以确定。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