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寄售行挂“当”字招牌充典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10:06 云南日报

  

寄售行挂“当”字招牌充典当行

  省市有关部门联手检查发现昆明市部分典当行是冒牌货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典当行都是“大财主”, 典当前要看清“三证”

  “当”字招牌不能随便挂本报记者江洋 摄

  昨日,云南省和昆明市商务、公安、工商部门,在省典当行业协会配合下,联合对昆明市的典当行、寄售行展开突击检查,发现不少寄售行有违规经营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可能严重损害普通顾客的利益。

  寄售行≠典当行

  在昆明街头,人们常看到一些店铺挂着大大的写有“当”或“典当”字样的招牌,但记者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不少挂着典当招牌的店铺,其实是寄售行,一些寄售行还声称可以抵押实物、典当借款。

  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寄售行并不具备典当经营资格,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不得挂含“典”、“当”字样的标志。

  省典当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寄售行与典当行是有本质区别的企业法人,寄售行,顾名思义就是“寄卖东西的地方”,经营门槛相对较低,不能从事典当业务;如今的典当行已不是以前的“当铺”,而是一种特殊融资机构,要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后才能营业,操作过程受严格监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要500万元;从事有价证券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需1000万元。

  “冒牌”当铺存隐患

  把高档饰物、电器甚至汽车拿到寄售行“典当”会有什么风险?省商务厅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有的寄售行只有几千元甚至几百元注册资本,一旦因违规大量借款导致资金吃紧,就可能将顾客的“当物”拍卖;外省一些非法寄售行的质押利息高达25%—30%,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得到应有的保护。

  从即日起,我省各主管部门会展开拉网式检查,一方面清理违规从事典当业务的非典当企业,另一方面将及时查处超范围经营和超标准收取利息、费用的典当行。(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