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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为索要15元钱动刀砍伤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16:00 新民晚报

  不到20岁的青年小汪和小戴,为了索要15元钱而致人重伤。按常理,等待他俩的将是数年的牢狱生活。浦东新区法院办案法官沈敏接手此案后,并未就案论案,在他的奔波下,小汪和小戴重获新生。

  刀伤他人惹官司

  今年4月9日晚,小汪和小戴在网吧内强行向学生小金索要财物。身上没钱的小金向身边的同学小黄求助,掏出了15元钱。

  小汪他们离开没多久,小黄把被勒索的事告诉了同学,同学们朝着小汪离去的方向追去。两方相遇后,小汪顺手操起附近水果摊上的刨刀,又叫小戴也拿起一把水果长刀,迎着追上来的学生,一阵乱砍,将学生小瞿、小周砍伤。

  办案法官细思量

  7月10日,检察机关以汪、戴两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砍成重伤的小瞿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汪、戴两人赔偿人民币12万余元。

  办案法官沈敏仔细地将整个卷宗材料反复看了几遍,伏案沉思:倘若就案论案,小汪和小戴将要面临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而小瞿的经济赔偿请求虽然能够得到法律意义上的支持,但如此高额的赔款两名被告显然难以给付。而被害人小瞿家经济条件不宽裕,急需用钱治疗。

  几番奔波筹赔款

  几度奔波中,沈敏了解到小戴年迈的外婆根本无法承担巨额赔偿,而小戴的父亲已经十多年没有管过自己的孩子。但沈敏没有放弃,一次次地找小戴的父亲谈心,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小戴的父亲是个下岗工人,拿不出那么多赔偿款。怎么办?沈敏又陪他找到小戴姑姑家里,诚意说服她挽救自己的侄子,瞧着素不相识的法官如此费心费力,对方终被打动,决定拿出2.5万元来赔偿受害人,并希望法院能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而另一边,小汪母子对巨额赔偿也一筹莫展。汪母想将房屋变卖来赔款,但母子俩今后何处落脚呢?最终,在沈敏的奔波下,小汪的阿姨和外婆愿意共同筹集2万元赔偿款。

  真情感动被害人

  然而,两家亲属拿出的4.5万元的赔偿款与原告小瞿提出的12万元的赔偿相差甚远。此时,沈敏又一遍遍地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让他们谅解对方的窘境,也希望被害人能给两个被告人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当小瞿得知沈敏为了自己的赔偿款能够兑现而动了这么多脑筋时,深受感动,表示愿意接受4.5万元的经济赔偿,并撤回了民事诉讼请求。

  浦东新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考虑到小戴、小汪都是初犯、偶犯,两人归案后交待态度较好,且两人的亲属帮忙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所以法院酌情从轻判处他俩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通讯员方张卢记者鲁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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