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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安带走业主14岁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1日06:58 重庆时报
离职保安带走业主14岁女儿
连接天台和窗户的跳板

  本报讯(记者 卢勇刚)14岁的乖乖女,莫名其妙地被小区两保安带走,家住渝北空港锦绣丽舍某号楼顶楼的张女士提起此事就很恼火。更令她生气的是,事发前有保安知晓此事,却没有告诉家长,而是半夜翻窗进屋劝告女儿“莫上当”。昨日她向物管讨说法,物管却称是保安个人行为。

  半夜翻窗劝女孩“莫上当”

  6日晚,张女士在客厅睡觉。14岁的女儿小丽(化名)带着3个小侄儿在房间里玩耍。23时左右,13岁的小侄儿陈明(化名)看到保安田勇在顶楼天台上巡逻,便问田勇能否借钱给他上网。田勇答应后,主动称自己会送到屋里来,随后,田勇踩着连接天台和窗户的跳板,翻进小丽的卧室。

  小丽称,她不久前才与田勇认识,“关系不错”。“田勇告诉我不要跟他的同事王某和李某来往。”小丽回忆,田勇称他从王某和李某的交谈中得知,两人想约她出去玩,肯定不怀好意,让她不要上当。10分钟后,田勇从窗户翻回天台。

  女孩借口上厕所逃脱

  10月12日小丽的妈妈张女士做完饭后等她放学回家,但迟迟不见踪影。13日早上,张女士发现不对劲后报警, “她的手机放在家里的,12日最后一个电话是物管打的。”张女士说,去物管公司查询后,才知道打电话的两个保安3天前已辞职,原来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17日,几天不见踪影的小丽自己回了家。提起这几天的生活,小丽就抱着妈妈哭了,说再也不乱跑了。原来,12号下午,小丽接到同学电话,称王某和李某约他们出去耍。当天下午,小丽来到南坪,但王某和李某从中午喝酒到晚上,由于太晚,几个人就去宾馆住了。13日,王某和李某说要带小丽去涪陵,“他们就怕我离开,一直跟着我。”小丽觉得不对劲,买票时,称要上厕所借机逃脱了。

  业主:保安应及时告知家长

  “保安是物管招的,他们应该负责。”该小区的业主称。“物管公司是怎么选保安的,以后业主的安全到底能不能放心?”张女士有些气愤。

  “当时进去就只想给她说,怕她受骗。”昨日,田勇称,值班时曾听到两同事要约小丽出去耍,知晓两人的为人后才劝告她的。至于为何不告诉小丽的家长,“跟她家长不熟,给小孩提醒,听不听是她的事情。”记者试图联系王某和李某,但电话一直关机。

  物管公司:属于保安个人行为

  小区所在的渔乐园物管公司保安大队长燕强称,事发时两名保安已辞职3天,并不属于物管的管辖范围。至于翻窗户告知小女孩,保安田勇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物管公司只负责协助调查。

  律师:物管存在管理疏忽

  律师蒲万纯认为,两保安在辞职后带走业主女儿,虽不属物管公司员工,但是在职务时认识的,并且之前物管公司还有员工知晓情况,但并没有告知监护人。这都说明物管公司存在着管理上的疏忽和过错,物管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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