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夫妻反目上演“夺子大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08:30 解放日报

  

夫妻反目上演“夺子大战”

  姜先生和宋女士离婚后,为探视儿子问题矛盾不断,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为此,他俩先后六次向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一个难解的亲情“结”,摆在普陀区法院执行法官面前……

  2003年2月,姜先生和宋女士登记结婚。不久,儿子潇潇出生。但是,此后夫妻俩时常争吵,这个家庭很快走向破裂。去年2月,宋女士与姜先生经法院判决离婚,不满3岁的潇潇随母亲生活,双方约定姜先生可在每月第四周探视一次孩子。

  在打离婚官司的同时,姜先生要求宋女士父母返还其购房款,双方又打起析产案,结果他未获法院支持。两场官司,让双方积怨愈深。

  因此,宋女士一直拒绝前夫探视儿子。离婚3个月后,姜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探视孩子。经法院做工作,宋女士于去年6月履行了义务。

  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宋女士来到法院,向法院申请执行探视孩子。原来,姜先生探视接走儿子后,拒绝送回。双方在见面中还发生肢体冲突。姜家人到庭后表示,由于孩子生病,没有及时送回。姜家人还发现,宋女士擅自把儿子的姓改掉了。此后,法院又接二连三收到宋女士和姜先生提出的执行申请,前后共6次。

  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执行的是探视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如处理不好非但不能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甚至可能加深双方矛盾,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不利。

  为此,法官通过协助执行网络与当地居委会和警署联系,争取他们支持,还与小区物业部门联系,请小区保安每次探视时到场见证,并在双方发生口角时劝阻。

  法官了解到,虽然双方矛盾不断,但对孩子的爱却是一致的。经法官协调,姜先生到当地警署为儿子改回了原名,又赔偿在冲突中受伤的宋女士母亲7000多元。法官还对双方当事人作了耐心劝说,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双方,方便他们日后探视孩子发生问题时及时求助。姜先生、宋女士被法官细致周全的执行所感动,双方作出书面保证:今后一定在探视中严格按照法院判决履行。

  果然,这对曾经的“冤家”此后再也没有因探视问题发生纠纷。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日报文汇报

  新民晚报 联合主办


本报记者 陆一波 本报通讯员 戚育红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