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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让买卖双方吃“定心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10:23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从今天起,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即买房人先将购房款交给代理公司、银行监管,待其领取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代理公司通过银行将购房款转入卖房人账户。这样能够避免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付款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等于给买卖双方吃下了“定心丸”。 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需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与房产事务代理公司温州市忠心房产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将购房款存入代理公司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委托代理公司监管。资金存入当日,代理公司即办理对应监管账户的冻结终止手续。交易手续办理完毕,买方领取房产证后,代理公司将二手房交易资金划入卖方账户。 如果买卖双方自愿中止房屋转让,可向代理公司提交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退房协议书》,代理公司则根据《申请退房协议书》给予解除对监管资金的冻结。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推出的这项服务目前处于试行阶段,暂不收费。 在以往的二手房交易中,时常出现买卖双方因付款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买方要求卖方先签字,而卖方又要求买方先付款,双方争执不下。有时甚至出现买方已付清房款而房屋却因卖方的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的情况。汪福忠刘雪菲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图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代理公司签订《监管协议》 3、买房人将交易监管资金一次性存入代理公司的“专用账户”内 4、银行向买房人开具交存凭证 8、代理公司将监管资金转入卖房人账户 7、购房人领取房屋所有产权证书 6、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交纳税费等手续 5、代理公司财务核对监管资金是否到账并向买房人开具资金托管凭证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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