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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董家小学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15:55 中国三峡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黄金华)重庆市丰都县,是该市14个国家级贫困县之一。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纠风办、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五部门联合签发的“渝教财[2006]45号文”“规定,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每生每期的课本费35元、作业本费为15元。然而,丰都县董家镇中心校却在2007年8月30日的“2007年秋季开学通知”要求,一至六年级交费高达126.5―214.5元不等,同时每个学生还得另交保险费25元、生活费225元―625元不等。22日,重庆市保障办相关人士称,一切收费必须以文件规定为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提高收费标准。

  学生家长:教辅资料收费不自愿

  一位小孩在丰都县董家镇中心校六年级二班上学的家长19日对记者称,他的小孩不但在开学之时被校方强迫交费214.5元外,随后还应老师要求在校内小卖部购买了《走进名校》、《字、词、句》、《巴蜀课堂作业》等教辅资料。

  另一位孙子在该校上四年级的王姓家长同时也对记者称,在该校就读的学生所交的费用除开按规定交纳的110元课本费、15元作业本费外,还包括了91.5元资料费、25保险费。另外还按老师要求,在校内购买了其他教辅资料近20元,如果加上一个学期三餐的生活费625元,一个孩子一个学期就得交差不多近900元钱。

  这位家长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镇中心校于2007年8月30日的“2007年秋季开学通知”。这位家长还拿出一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纠风办、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五部门联合签发的“渝教财[2006]45号文件”对记者称,如果按照这份文件规定的交费标准,学校收费高得有些离谱了。

  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家长均称,校方收费没有象通知中所说的本着“自愿原则”交钱,纯属强迫收费,不交钱根本无法报到入学。

  开学通知:校方巧立名目多收费

  记者在董家镇中心校的“开学通知”上看到,该校各年级“收费依据及标准”为:一、二年级“一费制”55元,“教辅资料”56.5―59.5元。三至六年级“一费制”110元,“教辅资料” 89.5―93元不等,作业本费各年级均为15元。

  同时,此通知还加注备注: “1―6年级每生保险费25元,1―5年级每生午餐费225元,三餐生活费625元,住宿费25元”。备注中的收费项目实行学生自愿原则交纳。

  通知在“收费依据及标准”最后称:“以上标准严格安照渝办法[2004]260文件和渝教材发[2006]45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收费,另外市场化运作项目收费本着成本预算与完全自愿的原则交纳,具体标准见各班收费处。”并且提请学生“注意”:每位学生按班主任的要求在本学年内交清洁工具一把。

  校长辩解:资料收费难以自圆其说

  校方真如“通知”所说,学生交费完全是本着自愿原则吗,既是自愿,学生家长为何又称是强迫?

  对此说法,董家镇中心校校长易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校方的“开学通知”虽然在开学之前向外张贴公示,但并没有加盖校方公章,并不是校方行为。但易校长同时称,学校的这个通知确实是严格按照渝办法[2004]260文件和渝教材发[2006]45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市场化运作项目收费也完全是学生充分自愿交纳的,校方没有强迫学生交纳。

  对通知中的资料费是否与渝教材发[2006]45号文件规定相违背时,易校长称,通知中的课本费比文件规定高,是因为董家镇中心校属城镇小学,所以,课本收费不属此文件规定之列。他同时称,通知中的教辅资料费仅指期末试卷,语文、数学学习指导,有包括安全、环保在内的很多地方教材,寒期作业等,这教辅资料费并不与该文件规定相违背。全校1―6年级20个班,1200余名学生都是100%按通知要求交费,全部属于自愿交纳。

  [2006]45号文件:课本作业本之外收费需自愿

  丰都县董家镇中心校所依据的渝教材发[2006]45号文件,即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纠风办、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等五部门,于2006年8月18日发出的“关于坚决制止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乱收费的通知”

  此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执行以下标准:小学,课本费35元/生期,作业本费15元/生期……”;第4项规定学校不得强迫学生在校就餐。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教辅资料费、保险费等一律取消,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根据此文件规定,董家中心校在“开学通知”中多收课本费高达20―75元,其要求学生交纳教辅资料费、保险费、生活费等均需学生完全自愿。

  权威部门:一切收费以文件为准

  董家中心小学的收费到底违不违规?记者22日上午电话连线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保障办),据该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介绍,丰都县属于该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因此,该县中、小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应以为文件规定为准,不能设立其他名目的乱费。这位人士还称:几属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没有城镇和农村学校之分,根据渝教材发[2006]45号文件规定,只能是一个收费标准。

  这位人士同时说:教辅资料、保险、生活费等收费必须是学生完全自愿,校方不得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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