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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持宝剑打伤讨薪者被判防卫过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3: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彦炜) 辛辛苦苦打工数月分文未得,八名打工仔相约来到老板家索要工资,被老板和打手砍伤,经法医鉴定,其中一人构成重伤。一审法院认定老板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今未领到工钱和赔款的打工仔对法院判决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记者日前获悉,宝安区法院将对此案进行重审。

  工人:索要工钱遭“刀剑伺候”

  去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余桂平等8名打工仔因遭遇长期拖欠工资无法生活,相约来到宝安区宝城白金酒店公寓,准备找老板陈某索要薪水。当时陈某不在,其妻打电话叫陈某立刻回家。约20分钟后,陈某赶回公寓,大声呵斥打工仔,让他们“滚出去”,但余桂平等人表示不给钱决不走。陈某遂到里屋拿出一把长约70厘米的宝剑,指着打工仔房国军说:“就属你闹得最凶!”说罢脚踢房国军,并刺伤余会平的右手臂。打工仔们开始反抗,一场打斗就此展开。

  十分钟后,陈某和其朋友赖某叫来八九名打手,打手们用烟缸、酒瓶、板凳等物猛砸余桂平等人,两名打工仔当场被打晕在地。余桂平躲到阳台上向警方报警,陈某妻子随后也报警。宝安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这场恶斗。当晚,陈某、赖某等被刑拘,受伤打工者被送往医院治疗。

  法院: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

  近日,深圳宝安区法院审理此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免受对其自身权利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防卫,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属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此外,法院根据陈某妻子黄某报警这一事实认定:“被告人一方主动报警,在归案后能够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应视为自首。”

  对此判决,余桂平等人已于9月中旬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本月中旬,余桂平面对记者泪如雨下:“治病前后花去两万多元,法院判被告赔我1.7万多元至今无下落,我的工钱也没拿到。”

  日前,记者电话采访了

武汉大学法学院刘老师,刘老师在详细听取案情后表示,本案对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的认定还值得再斟酌,“希望再审时要把诸多细节解释清楚,才能让原告信服。”

  10月20日,余桂平致电记者,他们已接到深圳中院通知,该案将发回宝安区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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