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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牌洋参维权"正山庄"赔15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3:50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通讯员胡瑜 晨报讯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就“鹰”牌商标侵权来沪上打假一案于近日宣判。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正山庄”西洋参生产商广东正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5万元,销售商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停止销售“正山庄”西洋参。 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于1993年在我国注册了“鹰”图形商标。今年4月,他们发现上海华氏大药房销售的“正山庄西洋参”使用的“鹰”图形与其注册商标的图形十分相似。 法院认为,正韩公司相同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标志,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侵犯了美国威斯康辛花旗参农业总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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