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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进新房?先交燃气初装费! 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7:3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姜锋 罗伟)10月21日、22日,是南宁市金沙大道“金盛财富广场”向业主交房的日子,但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交纳2300元管道燃气初装费才能领钥匙。为此,部分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22日下午3时,在“金盛财富广场”售楼部内,有四五名业主与开发商方争吵着,地面有很多被撕成碎片的文件。在售楼部外,一帮业主也在议论纷纷,有数十名保安在维持现场秩序,路边停着一辆警车。

  业主黄先生说,除了23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外,他购房的所有手续和款项全部办理完毕,但

开发商却以此为由拒绝交出房屋钥匙。他认为:“开发商卖的是房子,绝对没有权利强迫业主在购买房子的同时,再安装管道燃气设备,这明显是强买强卖的‘搭售’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制止。”另一业主则说,管道燃气设备作为高层住宅的配套设施,就像电梯一样,本应该由开发商配备。

  有业主提出,高层住宅应该安装管道燃气设备,但应该由开发商出资,然后哪一位业主需要开通使用,再向管道燃气公司、物业或开发商交钱,这样更合理。业主张先生购买的房子用于出租,他更赞成此说法。他说:“房子出租后,租户开通管道燃气还是用燃气瓶,与我无关。”记者采访发现,也有部分业主对开发商的做法并未提出异议。

  从当日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不少业主聚集在售楼部内,要求开发商给个明确答复,一直未能如愿。一些业主撕碎了文件,甚至把售楼部的椅子扔到门外。为此,辖区民警曾两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金盛财富广场”开发商某公司总经理助理农先生介绍说,在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预留管道燃气接口(业主申报交纳有关费用后由运营商开通使用,费用自理)。另外,开发商已经把管道燃气初装费交给运营商,并施工完毕,因此业主要交了钱后才能领钥匙。目前,600名业主大部分都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此费用。农先生表示:为了和谐妥善地处理此矛盾,公司方决定24日再次与部分业主协商此事。

  当日,记者从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金盛财富广场”的开发商确实已经交了部分款项。

  一业内人士指出,作为商品房验收是否合格的一个条件,管道燃气设备必须装,如果开发商将此费用核算到建房成本内,不再另收收费,就不会出现类似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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