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首例洗钱罪案件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8: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2日一审判决潘儒民等4名被告人犯有洗钱罪,刑期自两年到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不等。据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信息称,此案是上海地区首例以洗钱罪定罪判决的案件,也是《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法院宣判的第一例洗钱罪案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