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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是否有权画线停清洁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09:38 云南日报
律师解答该车位归业主共有 李先生问:我所住的小区近年来私家车逐渐增多,停车越来越困难。然而在前两天,小区的物管人员却在大门内右侧边画出了一个车位,专门停物管公司的一辆用于小区清理垃圾的清洁车。请问:物管公司可以这样做吗?谁拥有新划出来的车位的所有权? 答:《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案中物管人员在大门内右侧边新规划的车位,在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首先应该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不是物管公司的需要。其次,大门内右侧边作为小区共有的场地,新车位占用了小区的共有部分,故该车位的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解答柏立诚(春城晚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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