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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让方某骗款240万 也让方某获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14:0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龙湾男子方某却凭着其三寸不烂之舌大行诈术,短短数月内便骗得240余万元。日前,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4年8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9月间,方某谎称可以搞到龙湾某地块的安置房,并以代缴土地税费、手续费、选楼层费、辛苦费等为由,先后骗取朱某等11人所支付的商品房预购款。当年10月,方某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安置房买卖协议书,与朱某等11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后,方某又伪造了《浙江省契税专用缴款书》,以商品房面积扩大需要增加房价和土地契税为由,再次骗取朱某等人数额不等现金。至案发时,方某以“能搞到安置房”为由共骗取朱某等11人现金共计148.52万元。

  另外,2006年8月至10月,方某以成立搬运服务部和创办某物业公司需要入股为由,又骗取朱某等人近百万元。据调查,骗得巨款后,方某一概用于消费、娱乐,不但购置高级轿车,而且还出入豪华酒店、高级娱乐场所。至案发时,方某已将巨款挥霍一空。黄云峰李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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