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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连修七次就是不愿退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23:3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高小姐花了3000多元钱买了一部“诺基亚”N6708型号手机,谁知这部手机一连修了7次,问题依然如故。昨天,静安法院一审判决由商家全额返还货款。 去年10月21日,高小姐在上海某通信设备公司下属经营场所购买了“诺基亚”N6708型号手机一部,价格为3099元。让高小姐没想到的是,这部手机故障频发。不到两个月间,高小姐7次送修,但问题还是没能解决。为此,高小姐多次提出更换新手机或退款,均未能与商家达到一致。于是,高小姐起诉要求退还全款。 法院认为,高小姐购买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某通信设备公司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高小姐可以退货。该通信设备公司认为退货应依据“三包”规定,按使用期限进行折旧,因这仅是行业规定,法律对此并无规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作者:忻意;李鸿光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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