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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丧生车祸 高速公路公司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7: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新津法 记者黄庆锋)高速公路夜间在收费站拦车收费,长长的车队后面突然引发一起3车连环撞特大车祸,4人丧生。昨日,新津县法院公开开庭,高速公路公司坐上了被告席。死者家属提出了总计80多万的巨额索赔。

  今年4月26日凌晨0点过,高速公路G045豫陕界收费站一片忙碌,工作人员正给过往的大型货车计重收费。从收费站排开,大型货车排起了几公里长。凌晨0时40分许,车队后面传来一声巨响。距离陕西段3公里+150米处,3辆汽车猛烈地撞在一起。一辆四川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上,驾驶员和3名乘车人员当场身亡,3辆汽车都不同程度受损。4死者都是四川人,其中两人是新津县人。

  当地交警立即赶来勘查现场。事故原因很快弄清,这起车祸是驾驶四川牌照半挂车的驾驶员顾伟追尾所致。交警部门很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顾伟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疲劳驾驶,负主要责任;在此负责收费的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因在收费站收费造成车辆严重堵塞,未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

  昨日上午9点过,新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的代理人举出了大量照片和录像资料,说明事发路段有“限速30公里”、“收费站2公里”、“收费站1公里”等警示标志,“司机疲劳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高速公路公司没必然联系。”代理人请求法庭不要采纳交警责任认定书,驳回死者家属对高速公路公司的诉讼请求。

  除顾伟外的另外3死者家属委托的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曾俊华则提出,这些照片和录像资料是高速公路的代理人自行收集,不能证明是在哪条高速公路上所拍,更不能证明事发当时的情况,高速公路公司难脱其责。

  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下月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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