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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商贩威胁执法人员被判拘役半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08:25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 (通讯员宋栽杨旭) 两名小商贩在马路上随意设摊卖水果,严重阻碍交通。市容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清理时,张某和李某竟然持刀威胁执法人员,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和六个月。 6月13日下午,闸北区市容监察大队在整治“三乱”时,遇到张某、李某正将自己的三轮车停在马路边卖水果,市容监察人员上前执法,张某当即与执法人员拉扯和辱骂,并挥舞水果刀说:“谁动我的车子就捅谁!”李某见状也拿了一把水果刀对着执法人员进行威胁。一旁的公安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张李制止,夺下了他们手中的刀。 8月10日,两人分别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和六个月。张某认为自己虽持刀叫喊,但没有伤人,遂提出上诉。市检二分院检察官指出,妨害公务并不是以伤不伤人为标准,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即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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